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检测及评审方法(试行)
根据《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凡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校级教育科研课题,在研究任务完成后,均应向学校教育科研处提出结题申请。教育科研处在受理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检测和鉴定。为做好校级教育科研成果的结题检测和成果评审鉴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科研课题的检测
1、检测目的
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检测的目的是实事求是地认识和反映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揭示研究成果的目标达成度,为专家评审组提供评价的事实根据。
2、检测原则
鉴于教育科研受制因素较多,难以全部量化等特点,检测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与可能性相结合,目标达成度与过程认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检测内容
检测内容主要是考察课题设计及研究过程,查明是否具有研究方案及执行研究方法的真实性和研究过程的完整性,考察围绕研究目标产生的效果及研究对象所发生的变化等。
4、检测范围
课题结题检测的范围,主要根据课题的目标来确定,一般可包括:对研究过程中资料的检查,对学生学业成绩、智力水平、课业负担量、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身心品质、专项特长等的检测;对教师教育思想观念、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等的测查;了解家长对课题研究的认同程度及评价等。
在实际对某课题进行结题检测时,可根据研究的内容选择上述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为检测重点。
5、检测人员的组成
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检测由教育科研处组织人员进行。检测人员视需要可由学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教研员、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行政领导、相关专家等组成。
6、检测方法
对课题进行检测一般常用的方法有标准量表测试、专项测试、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座谈会、个别访谈、现场考察等。
标准量表测试是利用国内外通用的适应于相应年龄的标准心理测试量表,对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个性心理素质等进行测试。
专项测试的内容和要求根据课题研究的目标来设计。
问卷调查是根据对某课题检测的目的和内容设计相应的问卷调查表,通过被试者对问卷题目的回答,加以统计分析,得出结论。
资料查阅是对课题提供的能反映该课题研究的设想、过程和效果的一系列资料进行查阅,从而检测课题设计与研究活动的一致性,研究工作的完整性以及所反映的部分效果。
座谈会是检测人员为获取检测素材而召集部分人员集中座谈的方式。
个别访谈是检测人员带着调查题目随意地抽取个别教师、学生、学校领导或家长个别交谈。
现场观察是对教师授课、学生在校活动及校园环境等的观察。
1、撰写检测报告
检测组在对课题组提供的研究成果实施检测后,需撰写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报专家评审组审阅。
检测报告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根据检测的内容或对象,将检测报告分列为若干子报告,再在子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提纲式的总报告。一种形式是将全部检测内容纳入一个总报告,不再分列其它子报告。
无论何种形式的检测报告,都需写明检测的指导思想、检测方式、检测结果与分析、检测结论。报告的主体部分是检测结果与分析。撰写中要注意以事实为依据,重视数据,定性说明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不能离开事实或超出事实随意阐发并下结论。
二、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的评审鉴定
1、成果评审鉴定的意义
对成果进行鉴定的意义在于正确评定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所达到的水平,对其价值进行判断,从而充分肯定研究人员在研究工作中所做的努力,促进我校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研究成果的完善和扩大应用。
2、成果鉴定的形式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校级教育科研课题成果的鉴定采用专家会议鉴定的形式。
专家会议鉴定是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教育科研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并经过讨论、质询、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课题,可采用会议鉴定的形式。
3、专家鉴定队伍的组成
对校级课题的鉴定评审由教育科研处聘请同行专家,组成课题评审组。根据课题情况, 参加鉴定的人员一般为5--9人。为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应尽可能地挑选对鉴定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鉴定,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不少于2/3。参加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切忌学科偏见和个人成见,课题组成员不得参加评审组,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4、成果鉴定的内容
根据科研成果的特点,鉴定内容主要是判断它的科学价值和效果,即既要考察它的成果,又要考察它的研究过程。因此,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1)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计划性。从研究设计目标的落实、研究方案的实施等方面加以考察,判断其是否完整和具体。
(2)研究事实与材料的客观性。对观察研究、调查资料、实验测试、经验收集、情报资料、数据及其分析等材料加以考察,判断其是否准确、可靠。
(3)研究结论的正确性。从研究立论的逻辑推理、研究结果产生的依据等加以考察,判断其是否真实、合理。
(4)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意义和学术水平。从科学性、实践性和先进性等方面加以考察,对成果质量和推广前景作出评价。
(5)对成果及成果表达形式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成果鉴定的一般程序
(1)申请
课题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可向教育科研处提出书面结题申请报告。
a、按计划完成研究,原定的研究目标已实现;
b、课题研究的主体报告已完成;
c、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
课题结题申请报告应于鉴定前一个月交教育科研处,同时,还应提交相应的学术资料一套,主要包括:
a、课题研究方案;
b、课题研究主体报告;
c、反映课题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
(2)审核
教育科研处在受理结题申请后,将对课题组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研究过程及效果进行检测,然后作出是否予以结题的决定,并于30日内通知课题负责人。
(3)鉴定准备
在准予课题结题评审后,课题组应认真做好以下鉴定准备工作。
a、与教育科研处共同确定专家鉴定组成员,组建评审小组;
b、根据专家鉴定组的人数打印全套评审资料若干套(主要有:研究方案、工作报告、检测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
c、确定鉴定时间,提前由学校向评审组成员发出邀请函和开会通知,同时将供鉴定使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和资料送交评审组成成员预先审阅;
d、安排好鉴定日程,做好会务准备。
(4)评审鉴定
评审鉴定会由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组成员在评审会上将听取课题组的工作报告、研究报告,检测组的检测报告,必要时考察现场。评审组成员还将向课题组成员就课题研究的一些问题提出质询并听取解答,然后对课题的研究价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共同讨论、评议,形成鉴定意见。
(5)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鉴定会上通过。鉴定意见还应写明“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鉴定意见应经学校审核后形成文件,并由评审组组长签名。
(6)颁发证书
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由学校向课题组颁发《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教育科研成果证书》。
(7)分类归档
教育科研处对经过鉴定的教育科研成果进行分类归档,形成教育科研成果的档案库,便于记载该项成果推广、评奖等有关事项。
6、成果鉴定的经费
成果鉴定评审费由学校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