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恋阳光”助学项目
来源: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   发布日期:2013-10-11   点击次数: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
“衣恋阳光”资助项目是中国衣恋集团(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与贵州省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的慈善助学项目,旨在为我省“特困、特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机会,倡导乐善好施、团结友爱、关注未来的慈善理念。 “特困、特优”是指被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特别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实现求学梦想、改变人生命运。“阳光班”的含义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使用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的善款,阳光操作,学生以进取的精神,阳光的心态投入学习,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助人为乐的慈善爱心,使他们成为传播阳光的使者。
“衣恋阳光”集中办班、集中管理的模式。“衣恋阳光”资助项目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3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学校减免其他相关费用。
二、项目实施单位
“衣恋阳光”助学项目由省慈善总会、各市州慈善总会和贵阳实验三中共同实施。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当年考上我校“宏志班”的学生, “特困、特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资助金额
(一)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分三个学年拨付,每学年30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300元。)。受助学生每月300元的资助款,其中250元用作生活费,直接由学校发到食堂IC卡上;另50元发给学生,在班主任管理、引导下用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开支。
五、申请审批程序:
(一)自愿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表;(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毕业初中出具的思想品德优良的证明;(4)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乡镇、县市民政局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贫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
(二)公示:由学校会同市、州慈善总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按拟资助人数确定名单。名单确定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审核批准:公示期间,市、州慈善会按照资助人数的50%确定抽查名单,请县市慈善总会责成相关乡、镇慈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在低保家庭学生的审批上,要会同当地民政部门,认真核实相关资料,并在五日内书面反馈抽查情况。结合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对申报对象特困情况不实的,予以取消,由备选对象递补。承办学校会同市、州、县慈善会根据公示和抽查情况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上报贵州省慈善总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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