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四类”学生免学费管理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按照黔教办助(2016)124号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筑教发(2016)109号文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1.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石艳梅
副组长:许汉芝、梁 灵、唐晓红、梁光斐
组 员:徐 瑛、杨 奕、韦正安、叶学义、杨再华、姚春禹、
李 亮、杨友军,朱红军、张 煜、班纪伦、朱 婧
2.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初评领导小组
组 长:梁 灵
副组长:徐 瑛、王福涛、查祥开、刘 威
组 员:年级组副组长、思教处年级管理组组长、全体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3.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梁光斐
副组长:韦正安、姚春禹、杨友军
组 员:徐 斌、唐晓园、沈宽燕
4.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资金管理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许汉芝
组 员:杨 奕、姜 容
5.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学籍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唐晓红
组 员:叶学义、张 煜、田 英
6.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小组
组 长:李 亮
组 员:石 磊、马 林
委员会由梁灵副校长总牵头,由思教处徐瑛主任协调具体工作。
二、资助对象及资助形式:
1.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形式:
按每学期1000元标准免收学费
三、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于每学期开学初)→进入“入学绿色通道”,不交学费→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由上级部门负责审核)→
上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学生→受助
上级管理部门未审核通过学生→补交学费
四、公示、上报及实施:
1.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学校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师生如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公示无异议,上报贵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学校留存备案。
3.学校将最后确定的学生名单交给学校财务室。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