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每一年均由贵阳市教育局对于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学生进行学费减免,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特制定《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1.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石艳梅
副组长:许汉芝、梁 灵、唐晓红、梁光斐
组 员:徐 瑛、杨 奕、韦正安、叶学义、杨再华、姚春禹、
李 亮、杨友军,朱红军、张 煜、班纪伦、朱 婧
2.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初评领导小组
组 长:梁 灵
副组长:徐 瑛、王福涛、查祥开、刘 威
组 员:年级组副组长、思教处年级管理组组长、全体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3.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梁光斐
副组长:韦正安、姚春禹、杨友军
组 员:徐 斌、唐晓园、沈宽燕
4.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助学金资金管理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许汉芝
组 员:杨 奕、姜 容
5.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学籍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唐晓红
组 员:叶学义、张 煜、田 英
6.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小组
组 长:李 亮
组 员:石 磊、马 林
委员会由梁灵副校长总牵头,由思教处徐瑛主任协调具体工作。
二、资助对象及资助形式:
1.资助对象:
家庭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为准)为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的学生,具体为:南明区小碧乡,花溪区孟关乡,花溪区马铃乡,花溪区黔陶乡,花溪区高坡乡,乌当区新堡乡,乌当区偏坡乡,白云区牛场乡,白云区都拉乡,清镇市王庄乡,清镇市麦格乡,清镇市流长乡,清镇市暗流乡,修文县大石乡,修文县小箐乡,修文县洒坪乡,修文县六屯乡,开阳县禾丰乡,开阳县高寨乡,开阳县南江乡,开阳县宅吉乡,息烽县青山乡,息烽县石硐乡,息烽县九庄镇,息烽县鹿窝乡,息烽县流长乡,息烽县养龙司乡。
2.资助形式:
按每学期1000元标准免收学费
三、申请流程
贵阳市教育局提供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名单→学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户口簿原件,存档复印件→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受助
四、公示、上报及实施:
1.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减免学费领导小组组织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学校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师生如有异议可向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减免学费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学校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减免学费办公室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稿的形式汇总,上报贵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学校留存备案。
3.学校贵阳市民族乡、贫困乡学生减免学费办公室将最后确定的学生名单交给学校财务室。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