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精神
校训:人本为先,知行合一
教风:为人师表,严谨治学
学风:注重细节,夯实基础
学校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以德育为主导;以教学为中心;以精细化的科学管理为手段;以为学生的一生奠基,为民族的未来负责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中生。
学校奋斗目标:
努力将学校办成:实验型、科研型、学习型的现代化精品学校。
学校特色:
精细管理重常规,全面发展奠基础。
实验三中学生“五自精神”
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主
班主任“五心”
爱心:对事业要有爱心
关心:对学生要关心
细心:对班级工作要细心
耐心:对问题学生要耐心
恒心:对班主任工作要有恒心
教师“八要”
要经常反思;要认真备课;要高效上课;要耐心辅导;
要作业有度;要科学评价;要为人师表;要严谨治学
管理人员“六勤”
勤学习、勤思考、勤询问、勤走动、勤检查、勤解决
学校干部“十讲”
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讲责任、讲科学、讲业务、讲实干、讲高效、讲奉献
养成教育的各类规章制度
学生着装、仪表要求
(一)着装:
1. 学生进出校门必须统一穿着校服,否则不能进入校园。
2. 学生在校期间,除寝室外,在其他任何校园区域必须着校服。
3. 学生校服必须保持整洁、穿戴整齐,必须扣好拉链,不得随意披在身上。(拉链坏了及时修理)
4. 学生应该爱惜校服,不得在校服上乱写乱画,污染的校服一律购买新的替换。
(二)头发:
女生发型标准 男生发型标准
1. 学生发型必须符合中学生要求,男生不留长发、怪发,女生的披肩发必须束起。
2. 学生一律不得染发、烫发及使用啫哩水、发胶等头发定型用品
3. 女同学不能留过短的头发,男生不得剃光头。
(三)其它:
1. 学生一律不能化妆,不得佩带饰物(包括宗教信物、法力藤),不得穿耳洞。
2. 学生在校一律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鞋。
3. 学生不得穿皮鞋、带钉的鞋进入运动场所。
4. 除寝室外,学生不能穿拖鞋以及类似拖鞋的凉鞋,进入学校其他区域。
5. 学生在生活区域,不能穿三角裤进入走廊。
学生作息时间安排
6:30起床(响起床号)
6:30—7:00洗漱、整理内务、离开寝室
7:00—7:35早餐
7:40—7:55早读
7:55—8:35第一节课
8:35—8:45课间休息
8:45—9:25第二节课
9:25—9:35课间休息
9:35—10:15第三节课
10:15—10:20眼保健操
10:20—10:40课间操
10:45—11:25第四节课
11:25—11:35课间休息
11:35—12:15第五节课
12:15—12:55午餐
13:00—13:50午休
13:50—14:00起床、整理内务、离开寝室
14:05—14:45第六节课
14:45—14:55课间休息
14:55—15:35第七节课
15:35—15:45课间休息
15:45—16:25第八节课
16:25—16:35课间休息
16:35—18:00自习、社团活动(周一班会、周二、三社团活动)
18:00—18:30晚餐
18:30—19:00自由活动
19:00—19:30新闻联播(教室)
19:30—20:10晚自习辅导
20:10—20:20课间休息
20:20—21:00晚自习辅导
高一、高二年级
21:00—22:15晚自习(高三年级22:15—23:00晚自习)
22:15—22:40学生洗漱、准备休息
22:50学生宿舍熄灯、学生就寝(高三年级23:00—23:30洗漱、就寝)
星期六(高三年级)
6:30起床(响起床号)
6:30—7:00洗漱、整理内务、离开寝室
7:00—7:35早餐
7:40—8:20第一节课
8:20—8:30课间休息
8:30—9:10第二节课
9:10—9:20课间休息
9:20—10:00第三节课
10:00—10:10课间休息
10:10—10:50第四节课
11:00—11:40 第五节课
11:40 学生放学离校
星期六(留校学生)
6:30起床(响起床号)
6:30—7:00洗漱、整理内务、离开寝室
7:00—7:35早餐
7:40—8:20第一节课(自习)
8:20—8:30课间休息
8:30—9:10第二节课(自习)
9:10—9:20课间休息
9:20—10:00第三节课(自习)
10:00—10:10课间休息
10:10—10:50第四节课(自习)
10:50—11:00课间休息
11:00—11:40第四节课(自习)
11:40以后,学生自行安排
星期日
16:30--18:00学生返校
17:00—23:30各年级作息制度按正常执行
进校常规
1、学生进校,符合学校所规定的仪容仪表的要求,着装全套穿校服。并保持校服整洁、校服污损要及时更换,校服丢失应及时向思教处报告并重新购买。
2、学生返校除了自己的父母、长辈以外不能邀约校外人员陪送到校。
3、学生进校必须带齐书包和必要的学习用品,严禁携带烟酒、火机、淫秽书刊,管制刀具手机、MP4等具有视频播放或上网功能的电子产品,不得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4、学生进校后一律不准外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者,学生必须到思教处领取放行条,认真填写好,请假条由家长、班主任签字,思教处值日教师签字并盖思教处放行章后生效,并交门卫值班室登记,然后由家长亲自接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进校后不准任何人翻爬围墙进校出校。
6、学生不准携带手机、商务通、MP4等带存储视频功能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7、不准带戳戳宠物或较大的毛绒玩具进入校园。
课堂常规
1、课前两分钟,学生必须做到“二快”(进教室快、课前准备快),值日生要擦净擦干黑板,整理讲台。
2、上课铃响后,还未进入教室的学生须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教室。
3、上课时学生坐姿要端正,不能趴在桌上,回答问题使用普通话。应做到:心到、眼到、耳到、手到,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记笔记。
4、下课时,等教师宣布“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6、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鞋,不得擅自逗留教室,未经体育教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操场和活动场所。
7、遵守自习课的纪律,老师要求完成课堂上的学习任务,不影响他人。
8、上计算机课、实验课时要服从老师安排和管理,注意实验操作程序,爱护实验仪器和电教设备,高度注意安全。
9、自习期间,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后方能走出教室。
10、上课期间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如不得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听mp3、打瞌睡,更不能吃零食等。
两操常规
1、 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操时动作要正确,节奏要准确,注意用眼卫生。
2、 认真做课间操。下操场做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并注意安全。
3、 做操时要精神饱满,动作规范,节奏准确。
4、 课间操完成后,必须在老师发出解散口令后,双手击掌集散。
5、 眼保健操、课间操的考核均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6、 “两操”的出勤率记入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体育考核评定。
课间课外常规
1、待人有礼貌,尊敬师长,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当老师对自己教育时,要虚心听取,不顶撞。尊重学校工作人员及寝室生活老师,对师长有意见时通过正当途径提出。
2、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活动,认真参加锻炼,注意运动安全。
3、不能到禁止进入的区域,不要涂、改、撕、损上级机关和学校的通知、布告和黑板报。
4、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场所清洁,不随意吐痰,不乱抛纸屑,不乱涂乱画。纸屑、果皮、饮料瓶等分类放进垃圾桶中。
5、课间休息,不做剧烈活动,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喧哗、打闹和拍、打、踢球;不在学校大门口、值班室逗留,课间不得超越学校大门警戒线。
6、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应及时通过生活教师、班主任、思教处管理老师、学校领导妥善解决。学会与人相处,学会正确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
7、必须注意课外学习卫生,保护视力,乘车、走路不看书,在光线暗、弱及强光下不看书做作业,也不躺在床上看书。
8、课间无事不得随便进出教师办公室。有事要进教师办公室须先喊报告或轻轻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9、晚间回寝室后,要抓紧时间洗漱,按时休息。
作业常规
1、 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不懂就问,严禁抄袭或变相抄袭。
2、 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包括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背诵、朗读等。
3、 作业书写规范整齐,严禁乱涂乱画。
4、 按时交纳各科作业,避免迟交、不交现象。
5、 养成按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不断提高作业的质量,提高学习效率。
考试常规
1、考试必须按班级指定教室位置就坐,不得随意变动。参加校级以上考试必须持证参考。
2、按考试要求携带该科考试必备的必用文具进入考场,严禁夹带。
3、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监考老师宣布考场纪律后学生查对试卷科目和页数,并写清班级、姓名、学号和座位号。
4、正式考试铃响或开考提示后,学生开始作答。学生答题一律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可用铅笔。
5、考试进行15分钟以后,禁止进入考场,离考试结束15分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6、对卷面上字迹不清的地方,学生可举手问老师。除此以外,监考老师不得作任何提示或解释。
7、学生答题要做到仔细审题、认真思考、先易后难、步骤完整、计算精确、书写整洁、注意复查、独立完成。
8、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考试结束时间到,学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准讲话,放好试卷,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监考老师收齐、清查好试卷后方能离开考场。
9、学生必须独立答卷、不得作弊。对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点名批评、考试成绩作零分、品德等第降级,直至受到学校劝其退学的处分。
10、监考老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纪律,不做和监考无关的事,认真填写考试情况记录。如发现作弊者,要将作弊的情况和证据及时交考务办公室处理。
11、考试期间,除拉肚子等特殊原因外,不得请假上厕所或上医务室。
集会常规
1、学生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不按要求着装的扣班级学生着装量化考核分
2、集会前,各班必须先检查人数,并整好队伍按指定地点入场,并坚持到集会结束。
3、集会要做到“快、静、齐”,听从大会指挥,
4、集会期间,不能做与大会无关事情,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吃零食。爱惜环境卫生。
5、集会结束后,检查周边卫生情况,必须听从老师调令,整齐有序地走出集会场地。
6、集会期间遇到如停电等突发事件,不惊慌,不起哄。统一听众教师指挥,有序的退出集会场地。
就餐常规
1、按秩序排队打饭,不能插队或代打,不拥挤、不推搡。
2、在打餐的餐厅就餐,不能把餐盘带出餐厅,听从餐厅管理员的安排。
3、爱护餐厅设施,保持餐厅卫生。
4、吃多少,打多少,注意节约粮食。
5、不在餐厅内追逐、打闹,不高声喧哗。
6、同学之间互敬互让,和睦相处,有矛盾时,及时找老师处理,以免矛盾扩大。
7、按规定时间准时就餐,吃完饭后清理好自己餐桌,将餐盘等放到指定位置,注意轻拿轻放,按时离开餐厅,不在餐厅内逗留。
8、学生必须在食堂就餐,禁止将食品等零食带进食堂以外的区域。
就寝常规
(一)、安全事项
1、 不得在寝室使用蜡烛、火柴、火机等任何明火以及电器。
2、 不得在床上疯打、蹦跳。不得互窜寝室及在别人床上就寝。
3、 作好防盗工作,贵重物品不带进校园,现金要随身妥善保管。
4、 不准在寝室内说脏话、对骂、打架、赌博、打牌。
5、 严禁将宠物带进寝室。
6、 男生不得穿着内衣裤、女生不能穿着吊带等随意出入寝室走廊。
(二)、作息要求
1、 按时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做到洁、齐、静。迅速按时离开学生寝室区域。
2、 按时就寝。严格按照就寝铃赶紧上床睡觉,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高声喧哗,聊天或打手电看书等其他事情。
3、 上课期间,除特殊原因,在征得思教处管理教师同意后,方能进入寝室,其他一律不能进入寝室。
4、 严格服从学校生活管理老师及生活老师、学生干部的管理。
(三)、卫生管理
1、 每天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每天早、中、晚各一次。
2、 床铺、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多余物品自己收拾到柜子里。
3、 禁止使用他人物品,如洗发水,牙膏等。
4、 必须随时做好寝室保洁工作,所有垃圾丢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5、 卫生评比每天检查,每周一小评,每月一大评,评比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四)、财产管理
1、 严禁携带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私人财产自己保管好。
2、 爱护寝室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财产共同爱护,如损坏将按学校财产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3、 禁止接饮水机里的饮用水来洗漱,否则按桶装水的5—10倍赔偿。
学生礼仪常规
1、个人着装整洁,注意仪表仪态。穿戴符合中学生身份,按规定着装校服。
2、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3、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
4、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5、见到老师等长辈要主动问好。
6、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主动和家长打招呼。
7、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
8、对待老、幼、妇、残、孕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9、递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10、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尊重他人发言。
1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给同学起绰号,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负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主动找教师解决矛盾。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
12、校内必须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校外主动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13、尊重他人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校外常规.
1、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要学法、守法、用法,不参加非法组织,敢于制止别人的违法行为。不参加偷窃、赌博、吸烟、饮酒、吸毒、敲诈、打群架等活动。
3、发扬节约俭朴的美德,积极参加劳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4、离校后,必须回家,不得在外留宿,不得进夜总会、KTV、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
5、遵守校外公共秩序、交通规则;不能私自下河游泳,运动要注意安全,学会自我保护。
6、在校外遇见老师要主动与老师打招呼,对老人、小孩、病人、行动困难的人让路、让座、给予尽可能的帮助。
7、未经家长同意,不能在外留宿和留宿他人。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完善以学生为主体的管理体系,明确学生干部的地位、职责、权利,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我校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让学生干部真正成为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根据我校实际和上级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干部建立以“亮身份,受监督,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应在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是配合学校工作的主力军,学生干部工作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全校学生,走学生路线,做到始终代表学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学生干部应该发挥好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职能,带领青少年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反映青少年的合理要求,并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第五条 学生干部受学校团委领导,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和危害社会的事。
第六条 学校教务处、思教处、各部门、学校团委对学生干部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可以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 学生干部标准
第七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主动接触学生,了解学生情况,尊敬师长、忠诚、对工作有热情、并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者。
担任某一方面具体工作的干部须有一定的特长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同学服务的集体;有正义感、作风端正、仪态大方、待人礼貌、不骄气、不蛮横,应体现先进青年的风采。
学生干部实行轮换制,一年一届,在任期内一般不接受辞职。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 选拔制度
选拔条件 把握德才兼备的尺度。候选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作风优良,成绩优秀,具有一定专长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团委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选拔程序,选拔采取班主任提名与自荐、申请相结合的形式。每年9月份由校团委和团委、学生会、环保委员会、红十字会讨论决定具体改选日期,采用演讲和面视的形式,在全校公开竞选,结果在全校公布,下发各年级,接受监督。只有被提名和自愿提出竞选申请(书面)、并经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同学才有资格参加选拔。
一、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提名候选制
1.推选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团及秘书处成员时,先由新高一年级有志愿的在校学生进行志愿填报申请,再由主席团秘书处进行相应的严格审核与筛选,确定人员范围并进行工作培训,根据个人的各方面成绩与能力,在上届学生会干部离任大会之前,决定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秘书处成员。
2.对于新任干部的人选确定,学生会上届成员具有推荐和建议权。
3.学校团委及学校主管领导具有相应的否决权和建议权。
二、部长:自荐与选举制
1. 我校学生会部门部长及部员推选,先由新高一年级有志愿的在校学生进行志愿填报申请,再由当届主席团秘书处进行相应的审核,优秀者进入部门跟从在任学生会相应部门进行工作实习,经过实习阶段工作表现及成绩,在上届学生会干部离任大会前一到两周确立。
2. 对于新任干部的人选确定,学生会上届相关部门成员具有相应建议权。
3.学校团委及学校主管领导具有相应的否决权和建议权。
三、干事:自荐与选举制
1. 我校学生会干事推选,先由新高一年级有志愿的在校学生进行志愿填报申请,再由当届主席团秘书处进行相应的审核,优秀者进入部门跟从在任学生会相应部门进行工作实习,经过实习阶段工作表现及成绩,在上届学生会干部离任大会前一到两周确立。
2. 对于新任干事的人选确定,学生会上届相关部门成员具有相应建议权。
3.学校团委及学校主管领导具有相应的否决权和建议权。
第九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力:
在学生组织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组织各级组织机构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参加学生各级组织机构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困难和不公正待遇时,有请求学生组织帮助和保护的权利,在学校优秀干部和团员评定时享有优先权,干部经历将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校团委、学生干部章程(若没有,建议删除)。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学校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不得利用干部职务做违背干部标准的事。
积极支持各学生组织的工作,参加学生干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学生干部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删除)交付的各项工作,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荣誉。
学生干部必须服从学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和指导,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团委各部门的工作。
各级学生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严于律纪、努力学习、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 辞职与免职制度
第十一条 个人在工作中发现能力不足,如:工作效果较差、工作与学习严重冲突、等情况,可以向主管教师或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主管老师同意后,写出辞职申请,允许辞职。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
部长向学生会主席提出,了解情况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召开部门内部会议或召开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会议等方式,进行公正表决后,决定留职或罢免。
除部长外,可以由该学生家长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教师反映情况,个人提出等方式,提出罢免或离职申请。
1. 部长、社长(含副职)
由三分之二及以上部员、社员达成一致意见,选出相应代表,向学生会主席提出弹劾,了解情况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召开部门内部会议或召开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会议等方式,进行公正表决后,决定留职或罢免。
除部员弹劾外,还可以由上届部长、社长(含副职)以上职权的学生会干部提出弹劾,由该学生家长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教师反映情况,个人提出等方式,提出罢免或离职申请。
2. 主席团-秘书处
由学生会二分之一及以上成员(不包含非干部的志愿者,如90公益团团员)或教师,向上届学生会主席及主席团提出免职申请,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召开在任学生会部长及社长大会,进行公证表决作为参考意见,根据实际情况与问题,做出相应处理措施,主要有撤销、降职、留职和澄清等几项措施。
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经常耽误、耽搁工作任务的;阳奉阴违,在同学与老师之间制造间隙;在干部中搞小集团、拉帮结派;违反学校纪律被公告的;给校团委各学生组织、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应免职。
第十四条 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出现过多科目不及格者、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经校团委主管领导同意可以辞去或免去所任职务。学生会所有成员成绩超出学生会人员聘选标准多次者、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经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主管领导同意,可以辞去或免去所有职务。
第十五条学生操情考评学期扣分达40分以上者(包括40分)的免职。所有辞职免职情况在大会宣布。
第五章 例会制度
为加强组织能力、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学生组织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特殊情况无法到会需自行向主席团-秘书处请假,或由部长代为请假。)
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部长(参加会议负责人)需作好笔记,领会会议内容。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相关会议涉及部门及组织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出席,其余缺席人员需作特殊解释)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4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部门会议,无故缺席部长需做出解释,情节严重者,做出免职或降职处分。社团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除相应社团评分,社团评分涉及每学期优秀社团评选。)3次迟到者记为一次缺席。
第十六条 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团支部会议、部长会议、部门会议。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每月一个中心议题。
团支部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及安排,由团委组织各班团支部干部召开,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部门会议: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的需要,召开本部成员会议,研究安排工作。
班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召集,协调学生会和各班级之间的工作,各班交流一个月以来的工作和活动情况,促进沟通。(删除)
第十七条 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各组织进行备案,各类会议由主持人请各学生组织内部专人负责记录。
例会分为全体学生干部会议、负责人会议、部门会议、社团工作会议、部门内部会议。
学生会全体会议:每学期预备周或第一周召开,学期结束时召开,必要时零时召开,会议地点为学校学术报告厅或六楼多媒体教室,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特殊情况需自行向主席团-秘书处请假,或由部长代为请假),新学期开学会议主要以指出上学期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安排本学期工作为主。
负责人会议:每周日下午返校后6:30分于团委办公室召开全体学生组织负责人会议(每个组织必须安排负责人出席),由团委主管领导主持,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内容或范围,由团委主管领导,按照各部门职责安排本周工作。
部门会议:逢单周周一下午自习课于七楼会议室召开,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学生会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出席,汇报之前两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接下两周工作计划,由学生会主席团传达团委主管领导的工作要求及分配工作任务。
社团工作会议:逢双周周一下午自习课于六楼自修室召开,由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主持会议,学生会社团社长或副社长出席,汇报之前两周社团工作完成情况、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及接下两周工作计划,由学生会主席团传达团委主管领导的工作要求及分配工作任务。
部门内部会议: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特别原因,临时召开,由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部分或全体成员、相关部门部长及部员出席,由部长或主席团-秘书处成员主持,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六章 活动制度
第十八条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制定该学期学生会整体工作计划传达给各个学生干部成员。
第十九条 各组织必须在开学第二周上交工作计划,在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第二十条 各组织举办活动必须向校团委主要负责人递交计划书。计划经讨论审批后通知该部。
第二十一条 按计划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活动总结。如活动须各组织协作开展,则召开学生干部会议,由各学生组织主席团协商拟定工作计划。
第二十二条 以上计划总结均由各学生组织内部专人统一管理。
第七章 评优办法
第二十三条 校优秀学生干部。
每学年“五四”庆祝前,各学生组织内部投票,校团委审核,由团委负责各学生组织评优。无故未到会者无选举权。当年受过处分(以处分发布过文件为准)者无被选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组织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团委负责,各学生组织内部评选,校团委审核。
第二十五条 依据干部考核标准,由团委老师及学生会组织部共同考核,并在每学年末进行综合评定,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对评定不合格的干部进行批评,取消其该学年的评优评先进和享受特困生资格及校内其它补助。
第八章 部门职能
第二十六条 学生干部由校级干部、年级干部、班级干部组成。
学生组织由团委、学生会、环保委员会、红十字会组成。
第二十七条 所有换届纳新工作完成之后在首次全体会议上组织学习本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每年换届后整理历届学生会文件和材料,与十月初交于新任主席。
团委
第二十九条 负责校内学生工作一切事务,协助学校进行校园管理,维护学生利益;组织团的活动,积极向全校同学宣传团的知识,指导全校学生干部的工作;引导全体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协助政教处开展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并指导学生会工作,对各支部和班委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为同学们创造并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组织部
第三十条 (团委部门):负责团委文档整理工作;了解基层团支部的建设情况,抓好下级团支部的班级建设和团干部培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工作;负责全校团员和团干部的档案管理;搞好新团员的发展和审批;对违纪团员和干部进行调查和了解;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的内容:
团委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方案;经验材料和校团委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和工作活动大事记,团委主办的各种简报和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学生团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经费的筹集和管理。
宣传部
第三十一条 (团委部门):抓好宣传报道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办好团委的有关刊物和工作板报,指导和审核各班级的板报和校刊,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下辖校园广播站,完成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根据我校特色,保质保时地办好板报和广播站。做好每月各班黑板报的打分评比工作并公布。
学生会
第三十二条 在团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管理事务,开展学校常规检查,督促各班常规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做好大型活动的统筹工作。
卫生部:
第三十三条 负责校园清洁卫生的监督和维护工作,组织检查班级和学校公区扫除并评分以及重要活动得清洁卫生安排合检查。(综合实践课和卫生检查。)
纪检部:
第三十四条 负责监督、维护校园秩序,通过巡逻的方式制止校园不良行为,同时协助卫生部进行校园清洁卫生监督。(升旗纪律、校风纠察、学生行为的监督。)
学习部
第三十五条 积极配合团委工作,改善学习氛围,促进师生间的交流,增进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组织开展各项学习交流活动,准备审核升旗仪式演讲稿等,配合学校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如:学科竞赛、学习经验交流、征文,以及文学社的稿件整理和校刊校对工作。
生活部
第三十六条 服务校内学生生活,协助老师做好住校生管理、住宿、饮食、校门口值勤、学校安全等工作。下辖年级安全部、住管部(两者直接负责学校安全和住管部的事务,生活部督促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关注同学生活情况,收集学生对小卖部、伙食团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问题。保持与学校后勤服务部门联系。
体育部
第三十七条 组织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
每天各班的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及做操质量检查并公布。组织我校每年的体育艺术节,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尤其是班级篮球比赛,协助校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国旗班的训练和安排。
文娱部
第三十八条 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组织校内各类文艺活动及评比,策划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在活动结束后,注意学校学生的其他活动开展。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除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学生会主席对其他部门有最终协调权。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必须由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学生代表提出有,由学生会负责修改,然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学生代表赞成,才可通过。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贵阳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的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团委为社团的发展提供场地、师资和适当的经费支持。
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团委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四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报学校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方可成立并招收社团成员。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能自觉遵守社团的规定,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均可申请入会。每学年换届改选和招新成员之后需将社团成员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七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学校团委,应当具备自主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以及固定的校内指导老师一名,在必要情况下,团委也可委托学生会进行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八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社团的活动内容受学生的欢迎;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活动健康有益;
(三)有至少一名校内教师作为社团指导老师;
(四)有自主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学校团委委托学生会社团部负责下列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活动进行协调联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对学生社团实施活动进行检查和学期总结检查。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可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也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
第四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十五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六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十八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十九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记录(包括参与人员、活动主要内容、活动效果、反思等)进行备案。每学期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二十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批准,提前完成请假手续,活动中应注意维护贵阳实验三中的学生形象。
第六章 附 则
附:需要大家准备的材料
1、社团成员名单,包括指导老师名单。(学期初)
2、社团修定后的章程(包括有社团活动纪律、场所管理、考勤制度等)(学期初)
3、社团活动计划(学期初)
4、社团活动总结(学期末)
5、社团活动记录本,包括会议记和活动记录(随时能提供,并作为评选优秀社团的重要参考依据)
6、社团活动成果展(学期中后期)
7、社团登记表(名称、负责人、指导老师、主要活动、机构设置、人数、活动时间、场地……)
8、招新宣传(统一公布)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 “德育学分制”的指导意见
当今世界国力的竞争在人才,人才的培养在教育,党的十七大把教育放在社会建设“五有目标”和“改善民生”六大任务之首,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今天,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
一、 实施德育学分制的目的和意义
学校教育不应仅着眼于升学,更应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使学生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施展自己的才华,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已明确指出,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这就给学校的德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现行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学校教育首先要教会学生做人,只有先成“人”,而后才有可能成“才”,这是我校贯彻多年的教育理念。但是如何教会学生做人,学生成人的标准是什么,是我们需要迫切回答的问题。德育多数为隐性指标,很难像智育那样量化,但是难不等于不能。我们试图将德育的隐性指标像智育一样量化起来,用德育学分来评价学生的道德水平。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选修学分Ⅰ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因此,对于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因此,如何把综合考核具体化、细化加以考核是我们正在探讨的问题。
高中阶段是中学生形成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期,德育学分的实施旨在通过学生、家长和老师一起努力,让学生确信为人的基本原则,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铸就诚信、宽容、博爱、独立、和谐的个性。德育学分是把隐性的道德指标尽可能显性化,让问题的长期效应在短期内有所反应。将德育量化成学分制,便于把口头说教变成行为教育,有利于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实施德育学分制的根本目的是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克制、学会生活、激励自我,学会分析判断和选择,成为一个受人欢迎尊重的人,一个发展进步的人,一个追求幸福的人,从而成为建构自我有意义人生的主体。
二、实施德育学分制的设想
我校坚持以大德育观为引领;以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原则;以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管理为保障;以学习、生活、活动、实践课程为载体;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培养自主性、实现自主管理、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为目的的德育工作思路。在大德育观的指导下强调学校无小事,事事有教育;学校无真空,处处有教育;学校无盲点,时时有教育;学校无闲人,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
在学校德育规划中我们以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制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为引领,确立了我校的德育目标体系,其中包括总体目标,即培养“理想远大、基础扎实、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学生、各年级的德育目标、学生个人发展目标,即高一年级《新我计划》,高二年级《修身计划》,高三年级《冲刺计划》。为了目标体系的具体实现,学校以“面向全体,关注个体,注重全面,盯紧全程”的育人思想为指导,注重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注重学生的习惯与品行,注重学生的学业与能力。并以学生高中三年为工作周期,提出高一打基础,高二抓提高,高三见成效的策略。逐项、逐步地实现学校目标体系。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融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载体于一体,并以学分的形式加以规范的学生德育管理体系。对学生德育学分的设计,力求注重体现德育首位和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位的教育理念;注重提高广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将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的考评具体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化,做到教育和管理的有效结合,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设想,通过德育学分制的实施,达到以下几条:
1、提高学生接受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由于目前学校德育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环节,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发展水平如何,德育队伍工作的效果质量如何,德育工作离德育目标的到达度如何等问题,尚缺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与分析,从而使学生思想品德的发展状况很难在真正意义上与学生各种奖项评比等相挂钩,使学校德育在相当一部分教师和学生身上变成了可有可无,变成了可由教师弹性把握的“印象”问题,导致学生接受德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而多年的德育评价实践表明,凡是列入考评指标内容的要求,通过考评,特别是一旦将考评的结果与奖惩政策相挂钩的话,学生们都会有意无意地往上靠,这对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与行为将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2、消除学生综合考评中的“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为学生的德育测评提供量化的指标体系
能否消除学生综合考评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为学生德育的测评提供量化的指标体系,应是评价与检阅学生德育学分制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为此,在设计和操作学生德育学分制时,我们力求体现的重点是德育要求的具体化、可行为化和可操作化。既采用科目化的方式,让广大学生明确学校德育的最基本要求;也采用活动化的方式,将丰富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主题贯穿于活动中,做到教育目的、教育活动和教育形式的有效结合。
3、在整体意义上促进学生德育工作的发展
在目前的现状中,德育干部常常陷于事务堆,以活动来代替教育,而无法将自己的主要精力与时间用于研究和处理学生思想道德问题。学生德育学分制的建设,努力将学生思想道德具体化、可操作化和规范化,使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并采用科目化和活动化的形式,强化考评机制,注重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因此,必定会引起德育干部、班主任工作方式的改变,有助于他们从一些日常的德育活动中解放出来,做更加细化、更加本位的工作,保证学校德育形成一个在明确的德育目标导向下,及时收集信息、研究德育的动态发展、调节教育过程、导向德育目标实现这样一个良性科学循环,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质量。由于学生德育学分制注重学生德育的要求和实践,将德育活动日常化、生活化,要求学生通过学军、学工、参与值周劳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校内实施等,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目的,因此学生会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对学校的德育资源提出要求,有助于学校德育在“实现要求——创造条件”的有机链上得以发展和提高。
三、德育学分制的基本原则
教育的过程是受教育者个体思想政治品德的社会化和社会思想政治品德个体化的过程。作为促使这种德育目标得以实现的学生德育学分,必须始终将社会的要求和学生个体的内在需求两个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既要充分反映德育工作社会要求的深刻内涵,予以积极导向;又要充分兼顾德育主体现实发展水平,使之具有可行性。因此,设计学生德育学分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注重引导和功能导向的原则
我校德育学分制通过整合为德育课程来进行管理。德育课程又分为校外社会实践类、社区服务类和社会实践校内实施类。我们希望学生在参加各种德育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了学生的集体观念和集体意识,走正确的成才道路。
2、注重管理过程中可操作性的原则
管理过程中可操作性的要求,必须将学校德育的内容、要求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们在设计学生德育学分制的基本思路上,着重抓好两个工作环节。第一个工作环节是,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学生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近年来学校广泛开展的德育工作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贵阳实验三中学生德育学分实施办法》。第二个工作环节是,在具体的操作形式上,学校采用明确目标与实施目标相结合、班主任工作与学生的努力相结合的方法,要求每一位学生根据自身参与德育活动的实际过程,登记活动内容与活动效果,放入成长记录袋中,并由此建立目标、活动、管理与成效一体化的学生德育管理机制。
3、注重量化和可行为化的原则
在具体的设计步骤上,我们采用先定内容指标,然后根据内容指标的特点设定内容指标的量化指标的方法。但无论是设定内容指标还是量化指标,都以“可行为化”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要求。
四、德育学分制管理体系的建构
1、建立学校德育学分制操作管理网络
德育学分制管理涉及学校教育各个方面,必须理顺学分制操作管理网络。学校德育学分制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领导,分管校长负责、思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团委书记组成,定期研讨、决策操作管理的具体措施,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思教处、团委负责调控,具体负责与教务处一起研制德育基本学分的分布及计算方案等,并针对试运转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修改、完善方案及实施方法。
2、形成德育学分制认定登记管理体系
德育学分过程管理监测由班主任认定,交思教处分管年级小组审核,报思教处。
德育工作是很难的,又是对学生的成长最为重要的,它既无影无踪,又实实在在,他需要我们投入真情,付出心血,持之以恒,要走进学生的生活,要容忍学生犯错误,要耐心地等待他们慢慢地懂事,一天天成长。要在无声的润物中,在平淡的常规中实现我们的德育。德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它对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人才培养的正确政治方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学分制在德育管理功能、评价功能、激励功能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使之趋于成熟。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班级量化考核
第一项:学生着装、仪表考核方法
本考核总分为100分,一日三查,采取减分办法量化。
1、除升旗仪式、大型活动时,穿秋装一套,其他时间只要着装校服便可,不符合要求者,一人次扣1分。
2、不能在校服上乱涂乱画、涂鸦、签名等污损校服的行为,违者每人每次。
3、男生头发前面不过眉,后不过颈,女生头发不能过短,女生披肩发、怪发,短发过短比男生短,流海过厚,两侧留发,长发不束起,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每次扣1分;
4、在校不能带耳环、耳棒、手链、戒指、项链、信物等饰物,违者每人每次扣一分。
5、不能烫发,染发,或用任何美发工具(染发、使用啫哩水),违者每人每次扣一分。除文艺活动外,凡化妆者每人每次扣2分。
6、指甲不能过长,手心向上看不见指甲为合格,不能涂指甲油,不合格每人每次扣1分。
7、做课间操、自习必须穿整套校服,不按要求者一人一次扣一分。在进行违纪扣分登记时,拒签者双倍扣分。
8、大型集会统一穿秋装校服(若学校通知,可穿其它校扣1分服)平时只需穿校服即可。升旗仪式时以班级为单位,全班统一着装。否则每人每次扣1分。(若通知可以穿自己的裤子,只能穿深色的裤子,牛仔裤不可以穿)。
第二项:眼保健操
1、做操不认真(睁眼,交头接耳,不做,边做操边说话)一人一次扣1分。
2、眼保健操时间无特殊情况不能上厕所和无故出教室做其他事,违者一次扣一分。
3、全班提前出教室下楼集合的扣5分。
第三项:课间操
1、做操被点名批评,一人扣一分,班级被点名扣5分。
2、班主任无故未到一次扣2分。
3、班级整体点名表扬,集合速度快“快、齐、静”加1分,做操做得好加2分。
第四项:干部考核办法
1、干部未给所检查班级加分或减分,扣干部所在班级课间操分数5分
2、干部在检查时必须严格检查,公平公正,自身不负责或没有起带头作用,除接受团委学生会处分外,如:体育委员做操不认真讲话、嬉闹等),扣班级分2分。
3、以上三项考核基础分均为98分,每日得分=基础分—违纪分数
第五项:班级建设
本项考核总分为100分,采取减分办法考核。
1、通知栏:(20分),班级所有通知、课表或其他,一律贴在教室前的小白板上,贴在其他地方,扣10分;小白板上将根据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整齐美观,扣0——5分;
2、班级文化:班级可有自己特色的文化建设,布局美观大方,主题要求体现积极向上的班级作风,但不能张贴未经班主任和班委会讨论通过的个人爱好,违反者扣0——5分;班级文化只能在进门左侧的墙壁上布置。
3、窗台:(10分)教室窗台上不得摆放除绿色植物外的其它任何东西,并保持整洁,多一样扣一分;
4、讲台:(5分)讲台上除摆放绿色植物外,只能放任课老师当堂的教学用具,桌箱里只能摆放粉笔、黑板擦以及班级宣传用材料,多余一样扣1分;
5、拖布:(10分)每个班至少有两把拖布,拖布必须挂在指定的位置,而且必须冲洗干净,指定的挂钩上少一把拖布扣2.5分。
6、桌椅:20分。
(1)桌面:10分,爱护课桌,桌面不能乱涂乱画,乱涂乱画每桌扣1分;
(2)桌椅摆放:10分,根据桌椅整齐程度扣0——10分;
7、角落:(10分)。角落摆放班级用品,班级用品摆放脏乱者,一处扣1分;
8、电教设备:(25分)
(1)、电脑桌:10分。爱护电教设备,电脑桌上除摆放录音机外,不得放其他与电教无关的东西;
(2)电脑:10分。除教师外,任何同学必须持有经班主任和班级电脑管理员双重同意并签字注明使用时间、用途的证明条方可使用,违者1人次扣一分。
(3)游戏:5分。班级电脑不得有任何电脑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玩游戏者扣个人操行分10分;
如果班级电脑管理上出现问题较多,学校信息组将采取措施,撤除该班现有电脑设备,直至违规使用电脑的同学受到应有的处罚。
9、无故拒签者,每次扣5分;
注:未扣分项目用\划掉。
第六项:纪律
纪律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由课堂纪律(科任老师考评)、课堂违纪(思教处考核)、自习纪律(思教处考核)三项组成。
1、各班教室门上小窗子不能堵住,否则每班每次扣1分。
2、课堂考核:根据任课老师打出的等次扣分。良扣0.5,中扣1分,差扣2分;
3、课堂违纪:根据思教处考核睡觉人数、做其他事人数每1人次扣1分;严重影响课堂纪律、教师反映较大的,除处分外,扣5分。
4、新闻课:不能在走廊上逗留,特殊情况需开证明。否则每人每次扣一分。
5、自习纪律:不能做学习以外的事,否则每人每次扣1分。班级吵闹,一次性扣5分,根据班级整体情况按等次扣分。纪律为差扣三分,纪律为特别差扣5分;
附表6:
第七项:集会
本考核总分为10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考核。(集会一般指升旗以及学校大型活动)
升旗:
1、正常情况下,升旗时必须穿全套秋装。未按规定着装,一人一次扣1分(注:冬天可以穿冬装,但必须全班统一着装,必须穿秋季校裤,没有统一着装的班级,按照少数一人扣一分)
2、升旗时不能背书包、看书,违者一人一次扣一
3、学校大型集会时必须穿校服,未按要求着装,一人一次扣一分。
4、因未着装校服而不参加学校集会者,一人一次扣两分。
5、集会时不能吃东西,看书,听音乐,不能做与集会无关的事,违者一人一次扣一分。
6、集会是不能无故讨论,声音较大的班级视情节轻重扣3-5分
7、集会时不能随意走动,违者一人一次扣一分。
8、集会时纪律差被老师点名扣3分。
第八项:黑板报
黑板报每月评比1次,评比周按所获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加分,其他周按保持情况打分。周五的自习课检查。
实验三中黑板报评比办法:
1、主标题突出,符合团委规定的主题,设计新颖,有创意;
2、副标题要符合文字内容,设计新颖;
3、版面设计新颖,符合主题气氛;
4、内容要求体现主题,且摘抄部分不超过50%;
5、文字书写流畅、工整、干净;
6、色彩搭配大胆、合理、协调、统一,主色调能烘托主题;
7、插图要符合主题,有创意。
第九项:卫生
本考核由打扫和保洁两项综合评比,各占50分。打扫由校医负责并提供考核依据,保洁有学生会劳动部检查,打扫要求:
每天晚自习后彻底打扫,要求地面、黑板、讲台、桌子必须扫、拖、抹;由校医于第二天早读时检查评分。
保洁评分细则:
1、地面有纸屑1-3张扣1分,3—5张扣2分,5张以上扣5分,没有打扫,扣15分;
2、黑板擦干净(无字、清晰),不扣分,擦得不干净,扣1分,不擦,扣15分,黑板槽也3、必须清理干净,有大量粉笔灰者扣1分;
4、讲桌擦干净,无灰尘、纸屑、卫生不合格,一处扣一分;
5、墙面有脚印、乱贴个人物品或其他赃物,一处扣1分;
6、劳动工具摆放整齐、不乱,得满分,乱扔,一件扣1分;
7、垃圾明显没有倒,扣2分;
8、门窗不干净,一处扣1分;
9、走廊上有纸屑1处扣1分;
(各班要想办法保持本班地面干燥,拖地的工具要将水拧干)
10、每周必须消毒,应在校医处签字,未签者作未消毒处理,扣5分;
11、无故拒签扣5分;
第十项:就餐
考核评分细则
1、就餐时不得插队,不得让人帮助打饭或者帮助别人打饭(特殊情况除外),排队时不得疯打(指影响别人打饭的一切举动),违反上述规定者,每人每次扣除本班量化考核分2分;
2、生活委员检查卫生时,应该以组为单位,进行集体检查,作到公正认真,否则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干部,一人一次扣量化考核分10分;
3、餐具未放到指定处,一律扣2分(所有餐具);
4、桌面或地面留有自己产生的垃圾(如:餐巾纸、零食塑料带等),一经发现,一次扣除量化考核分5分;
5、学生将餐盘带出所在食堂,每人每次扣2分;
6、学生将带有竹签和塑料袋的食品带出食堂,每人每次扣2分;
7、若值勤的生活委员无故缺勤,一次扣本班量化考核分5分(请假者需先向老师开假条,说明请假原因);
就餐时间:
早上:6:30~7:20
中午:12:15~12:40
下午:6:00~6:50(高三年级5:30—6:50)
第十一项:学生寝室考核试行办法
学生寝室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内务考核和纪律考核各占5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学生寝室的得分直接与寝室成员的个人操行评分、班级量化评分挂钩,望全体同学共同遵守。
学生寝室内务管理规定:
一、扣分项目:
1、床上物品:(1)不叠被子,每床位扣一分;
(2)床单不整齐(洁),每床位扣一分;
(3)衣物乱放,每床位扣一分;
(4)被子摆放没有统一方向,每床位扣一分;
2、铁柜:(1)表面有污渍,柜子顶层有垃圾、污渍,扣一分;
(2)门没有统一关闭,扣一分;
(3)摆放位置不统一,凌乱,扣一分;
3、木架:(1)只能摆放学习用品、书籍,如学习用品、书籍摆放不齐,每处扣0.5分;
(2)木架顶层有垃圾、污渍,扣一分;
4、鞋内摆放袜子,每双扣1分;
5、床下鞋子须统一鞋跟朝外,鞋尖向内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不符合规范的每处扣班级和个人各0.5分;有杂物,每处扣班级和个人各1分;有垃圾,每处班级和个人各扣2分;
(1)地面有垃圾,没有拖地,寝室扣3分,每人扣0.5分;
(2)卫生间有垃圾、便池不干净,寝室扣3分,每人扣0.5分;
(3)水池下面;有垃圾,扣1分;热水统一放在水池下面;热水瓶不整齐扣一分;
(4)水池不干净,扣1分;镜面不干净扣1分
(5)牙刷、毛巾等摆放不整齐,扣2分;
(6)拖地工具要冲洗干净,拧干悬挂于卫生间内。
7、墙面有污渍、门、锁等人为损坏除赔偿外,寝室及个人各扣5分;
8、卫生工具损坏的寝室及个人各扣2分,并由寝室同学赔偿;
二、加分情况;
寝室卫生评分加分与班级量化评分挂钩;室员个人操行评分,达到学校规定是最低要求,一般情况不加分,加分情况如下:
连续一周获表扬的寝室,室员每人加操行分0.5分,班级加寝室量化评分1分;
1、月评为“星级寝室”的室员,每人再加操行分2分;
2、对在寝室内积极配合生活老师管理的同学(或室长),一学期结束时,由生活老师根据情况写出加分标准,报思教处、班主任批准,可以加分,加分范围在5——10分之间;
3、寝室纪律
三、寝室作息制度
1、作息时间
早上6:30分起床, 起床后寝室洗漱、整理内务、到食堂就餐;
7:00之前全部出寝室楼,寝室锁大门;
7:30之前必须出食堂,到教室参加早读。
中午12:10分寝室开大门,
12:50锁大门,所有同学必须午休。
1:50起床,2:00预备铃响,寝室锁大门。
下午6:00寝室开大门,学生可回到寝室、洗头、洗衣等。
6:50全部出寝室到教室看新闻联播,寝室锁大门。
晚上10:15分,下晚自习,寝室开放。
10:50熄灯,熄灯前必须洗漱完毕,熄灯后必须安静上床。
寝室纪律只扣分,一般情况不加分;
2、扣分标准如下:
(1)中午12:50,必须上床安静休息,不按作息时间上床休息,每人每次扣班级和个人分各1分;
(2)在休息时间有讲话声、吵闹声,每室扣班级量化分2分,室内成员每人扣个人德育积分2分;
(3)在就寝时间仍有同学洗漱、洗衣等,每人扣1分;
(4)不按作息时间回寝室,迟到扣1分,缺旷扣2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寝室,须经班主任、思教处同意,并同时报生活老师);
(5)不按时起床参加晨练的同学,每次扣1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有校医及生活老师签字,并报思教处允许,可以不扣分;
(6)互串寝室者,由值班教师直接扣在思教处学生情况记录本上,每次扣3分;
(7)对屡次违反学校就寝纪律,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及寝室分数的学生,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取消他的住校资格。
3、对被扣分的寝室,除记入班级量化评分外,并扣除被扣分同学相应的操行分,如找不到被扣分同学,将扣每一位寝室成员相应的操行评分,学期分数不合格的学生,下学期暂缓报名。
4、对不服从生活教师和值班教师管理的学生,交由学校按校规校纪严格处理,态度、情节恶劣的学校将从重处理。
第十二项:班团课
班、团课:每周考核总分10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进行量化
1、班团课只能用于班团活动,未经许可用于上其他课,此项评比记0分
2、纪律根据睡觉人数(每人扣1分)、做其他事人数(每人扣1分)。
3、月评比中,每月须有1次主题班会或班团活动,(必须报由思教处检查),没有扣10分。
4、班会课由思教处检查,班主任每月交班会课记录检查。
校级示范、公开班会课,加2分。(市级、省级分别加4分、6分。)于期末总考核加分。
第十三项:财产管理
1、进校第二周内清点各个班级、寝室的公共财产;
2、每周各个班级由思教处对各班财产进行检查,生活教师清点各个寝室的公共财产,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3、对班级、寝室财产损坏的,由责任人根据《实验三中奖惩制度》进行经济赔偿或相应的处分,如查不到责任人由集体负责。
4、总分100分。根据《班级量化考核办法》扣该班的班级量化分,损坏或丢失20元以下的,扣1分;20元~50元的扣2分;50元以上的扣5分。
5、班级的财产管理包括没有人在教室时必须关窗、关灯、关门以及学生不得随便使用电脑(使用电脑必须持班主任及管理员签名并注明使用目的的条子),如有违反,1次扣1分。
第十四项:违纪
根据《实验三中违纪学生处罚办法》,学生违纪根据所受处罚等次扣除相应的班级量化考核分和个人操行评分。如班上学生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该班取消本学期文明班级和本周流动红旗的评选资格。
扣分办法:
公开批评扣班级量化分1分,个人操行分2分;
警告扣班级量化分2分,个人操行分5分;
严重警告扣班级量化分3分,个人操行分10分;
记过扣班级量化分4分,个人操行分15分;
记大过扣班级量化分5分,个人操行分20分,
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均扣班级量化分10分
第十五项:实验三中学生晚自习自主管理要求
原则:独立思考、完成作业
要求:1、保持安静、独立思考、认真完成作业、不要和同学相互讨论;
2、不能说话、打闹;
3、不能下座位走动;
4、不能离开教室;(特殊情况离开教室必须由老师批准);如有以上情况每人扣1——3分;
5、如有问题需答,必须举手请老师到学生座位上解答。
注:1、自主管理晚自习的量化考核根据行政总值班的值班记录及思教处考核记录进行扣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第十五项,并于个人操行评分挂钩。
2、本表必须在每周四晚上七点由纪律部按时查收。未填,赶填均视作未交表处理,扣班级量化分5分。漏填(一空0.5分)。
学生奖惩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德育首位,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优良校风,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对品学兼优、工作积极的学生及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对于表现恶劣,违犯校纪,有损学校声誉,不思学业的学生给予处罚,做到是非分明,抑恶扬善,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戒有先例,从而激励学生勤学守纪,立志成才,特制定我校学生奖惩条例。
学生表彰
(一)、校级三好生和优干: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积极要求上进的精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
(2) 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诚实正直、自尊自强、勤劳俭朴、开拓进取、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等良好品质和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3) 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不断提高,各科成绩及格、平均 分75 分以上。
(4) 积极参加“两操一练一课”,坚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必须 75 分以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到良好级以上。
(5) 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养成爱树爱花,爱整洁的美德。
(6) 优秀学生干部的要求同以上 (1)、(2) 、(4) 、(5)条,学习态度刻苦认真,成绩平均70 分以上,着重考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
(7) 三好生和优干可以兼评。
(二)、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团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2)、团员团干教育评议等级达到优秀。
(3)、优秀团员:占团员人数5%。
(4)、优秀团干:团委6名,各支部1名。
(5)、凡符合条件者进行申报,由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公开选举。
(6)、校级优干:由校团委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公开选举。
(三)、评选的办法和奖励
(1)、评选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由本班学生提名,民主评议或无记名投票,再征求年级教师意见,填表报思教处,由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列入光荣册,填入本人学籍卡。
(2)、学校每年开学典礼上,表彰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举行授奖仪式。
(3)、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 15%左右,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8%左右。
(4)、在评选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基础上,推荐参加市和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代替其他两方面,或者对其他两方面降低要求。
2、既要看考试成绩,也要看平时的学习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3、既要表扬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
4、为保证各种优秀生的先进模范作用,半学期内对以上优秀学生进行一次考核,若发现有表现不好不能起到带头作用者,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文学创作之星、书画艺术之星、文艺表演之星、劳动之星、体育之星、科研创造之星等6项。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
(一)文学创作之星
1. 热爱文学创作,有较高的文字基本功,
2. 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文学活动,积极向校刊撰稿,每学期至少在校刊上发表文章一篇。
3. 在市级报刊上曾发表2篇以上的习作。
4.在市级作文竞赛中获作文一等奖或省作文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书画艺术之星
1. 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扎实基本功,并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书画活动。
2. 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文艺表演之星
1. 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演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2. 具备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并得到一定的好评。
3.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演出或比赛,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者获市级以上的奖励。
(四)体育之星
1、坚持锻炼身体,体育课成绩优秀,并得到体育教师的好评。
2.每人必须有一项体育专长。
3.热心参与学校的体育活动。
4、在当年的体育竞技比赛中获得市级第一名或者省级前三名以上的成绩。
(五)劳动之星
1、必须在班级的各项活动中吃苦耐劳,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年内班级卫生考核平均分结果位于年级前3名。
3、由班级递交申报材料。
(六)科研创造之星
1、在探究方面兴趣浓厚,勇于开拓,有自己的想法并能很快地进行实践。
2、在奥赛、创新大赛、高中创新能力成果评定等与创新相关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者。
三、评选办法
1、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先由班级提名或学生个人申报,经思教处、团委审核以后,确立校园之星候选人,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2、“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数每星不超过3人。
“进步生”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对后进生的态度如何是衡量学校办学思想是否端正的重要方面。转变一名后进生的贡献,决不亚于为高级学校输送一名合格新生的贡献。通过评选“进步生”,鼓励有明显进步的后进学生,促使其树立信心、争取更大的进步。
(二)、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本学年内没有严重违纪现象或受到校纪处分。
2、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文明礼貌、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申报“进步生”候选人名单,由校思教处和教务处共同核查审定。
2、“进步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2%左右。
3、“进步生”学习成绩在班级、年级排名中有50名以上的进步。
违纪学生处罚办法(试行)
贵阳市实验三中是一所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的现代化寄宿制高级中学。为了加强贵阳实验三中的校风及学风建设,确保校园具有良好的、安全的学习及生活环境。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寄宿制学校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 学生的惩处设: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二)、学生的惩处按以下原则审定:
1 、学生无故旷课 1 节( 含早、晚自习 ) 进行公开批评,迟到3次算旷课1节。无故旷课 2 节,给予警告处分; 无故旷课3节,严重警告处分;累计1 天 ( 累计 13 节) 记过处分;累计2天 ( 累计 26 节 ) ,记大过处分;累计3 天 ( 累计 39 节) 留校察看处分;累计一周以上,劝其退学。
2 、不遵守考试规则,考试作弊,该科成绩记零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视情节给予从重处分,直至给予劝其退学。
3 、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凡聚众赌博、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 、学生要尊敬师长,对不服从教师管理,并辱骂、殴打、作弄教职工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法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 、不准借阅、传看、传抄黄色、不健康书刊、杂志、网络,不准看黄色录相,不准进三室两厅 ( 歌舞厅、卡拉 OK 厅、酒吧、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室、营业性网吧) ,违者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两次及以上者给予劝其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6 、学校要求男女同学交往要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遵从中国国情和公共道德规范。对男女同学交往过分亲密、造成恶劣影响且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或劝其退学处分;男女生不能互串寝室,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或劝其退学处分;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男女同学同居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7 、男生不准留长发、怪发、染发和理光头;女生不准化妆、怪发、染发;任何人不准穿拖鞋、佩戴任何首饰进入教学区;不准穿背心,赤裸上身出入教室和公共场所;不准赤裸上身参加体育活动。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8 、学校严禁学生饮酒,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学生酒醉入校园,视具体情况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若学生饮酒闹事,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9、严禁学生带香烟、火机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吸烟,学生第一次吸烟被发现者视其情节,家长配合学校予以教育并给予学生严重警告处分,记入学生违纪档案;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从重处分直至至开除学籍处分。对于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0、学校严禁学生带手机、MP4、等具有影音文件及上网功能的电子产品,一经发现处除没收物品外,进行公开批评,扣除德育分及班级量化分,屡教不改的将给予记过处分,如不服从管理者,将对其行为进行从重处理,直至开除。
11、不准在寝室、食堂、图书馆、教室、教学楼走道内追逐打闹、踢足球、打篮球,不准在大扫除期间在操场进行体育活动,违者一律没收活动用品,并给予公开批评;由此而引起的公物损坏,他人财物损坏,加倍赔偿损失;由此而导致他人受伤者,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产生严重后果的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故意损坏公物,攀摘花草树木,破坏宣传设施,在墙壁、板报、课桌等处乱写乱画乱抹乱刻者,除加倍赔偿以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于乱写乱画乱抹乱刻的内容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13、(1)对违反《作息时间规定》,晚上熄灯后仍在外逗留闲逛,不按时回寝室,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不遵守作息时间,就寝铃响后仍然影响他人休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劝其转学、退学处分。对寝室内不服从管理老师管理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学。
(2)对在寝室内吸烟、饮酒者,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留下安全隐患者,给予劝其转学、退学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对在寝室内欺负同学者,经查属实,给予劝其转学、退学处分。
14、对未经许可进学校各办公室及进入学校教学重地(如:档案室、多功能厅、微机室、教师办公室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5、对偷盗、诈骗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除偿还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的处分;达到违法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6、打架斗殴:
(1) 学生因纠纷而打架、则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聚众斗殴者,给予劝其转学直至开除学籍,造成安全事故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2) 学生纠纷不通过学校解决而相约校外人员蓄意报复打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3) 学生斗殴动用木棒、铁器等凶器,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若造成严重伤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7 、违犯集体活动的群体纪律,有碍于活动的正常发展,不服从管理者,给予大会公开批评;若由此而引起活动中断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于在校内闹事,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者,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8、对严重违反纪律并拉帮结派,订立攻守同盟互相庇护,在原违纪处理的基础上,升一级处分。
19、打击报复学生干部,侮辱、打骂、作弄主持正义的同学,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0、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已受到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处罚者,学校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21、未经允许通过各种手段擅自离校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处分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22、邀约校外人员到校门外等候接送的,送东西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如扰乱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勒令退学。
23、不遵守学校规定,离校、返校时乘坐三轮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交通工具的,第一次给予相应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学生违犯学习、生活秩序及其它纪律的要求,受到处分者,在离校一年内,确有明显转变,经本人申请,由班主任、科任老师、生活老师、思教工作人员签字,报学校审批后,可以撤消处分。
(四)、留校察看的学生,以一年为期(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留校察看的同学,在考察期间有悔改和进步表现突出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讨论,可按期终止处分;有突出先进事迹的可提前终止处分;经教育仍不悔改或察看期间又犯错误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学生受到处分后,除归还当年已发全部奖学金、荣誉证书外,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任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星级学生以及奖学金等一系列奖励评比。
(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1、可以从轻处分的:
(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2)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3)事情发生后在教师还没有处理前主动找到老师,交待事实经过者
2、可从重处分的:
(1)拒不承认事实者,无理取闹者,百般抵赖者;
(2)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者;
(3)在本校曾受到过违纪处分者;
(4)在本校累计受过两次及以上处分者,思教处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给予勒令退学以上的处分;
(5)勾结校外人员进行违纪活动,违反本条例者;
(6)胁迫、诱骗、唆使他人从事违纪活动,起主导因素者。
(七)、给予学生处分的审批过程:
1、给予学生记大过(含记大过)以下处分,由思教处讨论并提出意见,主管校长签署意见,经校长批准;
2、校察查看以上处分经校行政办公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经校长批准;
3、特殊情况学校有权直接处分学生。
(八)、对学生的处理,要事实清楚,依据准确,处分适当。错误事实及处理结果要与家长、学生本人见面,允许学生申辩、申述和保留意见。在宣布处分之前,处分意见要先通知班主任、家长及学生本人,并做好相关的善后工作
(九)、学校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与执行本办法,违者要进行批评或追究责任。
(十)、本办法二00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制定初稿,九月十二日修订。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再次修订。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行。
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学生操行评分细则
一、减分范围和具体办法:
1、违反作息制度。
(1)无故旷课一节,减3分;
(2)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班主任同意请假除外)
2、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老师教学,受到老师点名者,每次扣0.5分,
3、考试作弊者除该科零分外,扣操行分15分,并通报批评。
4、打架者除学校行政处分外,扣操行分10分,并通报批评。
5、骂人或侮辱他人每次减1分。吵架者每次扣2分;吸烟者每次扣15分。
6、无故不参加学校举行的文娱、体育、科技学习活动者,每次扣1分。
7、(1)在学校楼道内打球、踢球、跳绳,每人每次扣1分。
(2)在学校楼外对学校楼踢球者每次扣2分,在墙上画画、涂毁者扣5分。
8、(1)无故不打扫清洁卫生者,除补做劳动外,每人每次扣2分。
(2)从楼上倒垃圾,纸屑、污水和乱吐口痰,每次扣3分。
9、有偷盗行为被揭发者,除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外,扣操行分10~20分。
10、凡有意破坏公物者除经赔偿外,扣20分。
11、凡损坏花草、树木者,除赔偿外,扣5分。
12、凡不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者,每次扣3分。
13、做广播操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
14、不交作业和互相抄袭者,每次扣1分。
15、班干、团干违反纪律者,或不坚持原则者,加倍扣分。
16、如确属违反纪律,被扣分后不服并对考勤者无理取闹者,加倍扣分。
17、(1)就餐时,嬉笑疯打不按秩序就餐的依次扣1分;
(2)不清理餐桌一次扣1分;
(3)不讲究卫生,乱仍乱倒者一次扣2分
18、(1)中午及晚上就寝不在寝室到处走动互窜寝室者一次扣1分;
(2)到就寝时间,还在寝室洗漱、讲话吵闹、大声喧哗者一次扣2分;
(3)在寝室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器者,每人每次扣2分。
19、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个人操行分按所受等级扣分。
公开批评扣个人操行分5分;
警告扣个人操行分10分;
严重警告扣个人操行分15分;
记过扣个人操行分20分;
记大过扣个人操行分25分,
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均扣个人操行分30分,以档案记载。
二、加分范围和具体办法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自觉抵制精神污染,表现突出,(敢于对任何不利于集体利益的现象和行为提出批评和帮助),
(1)受到学校表彰者,每次加5分;
(2)在班会及校会上受到表扬者加3分;
(3)在班上有突出先进事例者,经班委会评议,酌情加1~2分。
遵守学习制度,一个月内无旷课,迟到、早退和病事假者加3分。
一个月内未违反学校和班级管理任何纪律者,加2分。
所在寝室连续一个星期受到表扬的,个人加0.5分。获得星级寝室的每次每人加1分。
凡对违纪行为和损坏公物、花草树木等行为的人,敢于制止和揭发者,除受到奖励外,加操行分5分。
班、团干部工作负责人,能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的,每月加3分。
该操行评分的评定工作由班委会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后由班主任对评定情况进行审批,报送政教处。每学期和学年进行综合评分。
德育系列规章制度
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和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来校迟到者要自觉向校门值日生或门卫(凭出入证、学生证并着装校服)登记。各班班长必须把学生考勤情况及时如实记录,并在学生返校情况上进行登记交思教处。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需办理请假手续。校内须经校医诊断同意并出具证明并分别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汇报。校外须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并出示医院病历,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学习委员附帖在《课堂教学日志》后送交思教处。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须用电话或假条书面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到学校填写出门放行条,和班主任联系后,由思教处签字盖章方可出门,事后,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补假手续,假满应及时销假,若还不能来上课应续假。
4、请假不超过3天者由班主任核准,3天以上由思教处核准,一周以上须向主管校长汇报。班主任不在校时可向思教处请假,考试期间须请假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5、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补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未到校者,以旷课论处。上课后迟于老师进入教室(或集会场所)作迟到论处;老师未宣布下课(会议活动未宣布结束)而离开者作早退论处。无故迟到、早退3次作旷课1节论处。
6、一学期全勤,不迟到、不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给予表扬;无故旷课1节以上学生予以行政处分;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作为旷课一节;全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一周以上的,作自动退学论处。具体由班主任、思教处操作。
7、旷课超过一定数量或办理休学手续,按贵阳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升降国旗制度
1、每周星期一上午7:40为固定升旗仪式时间(寒暑假除外、遇上恶劣天气时听候通知)。凡遇开学典礼、重大节日或纪念日、重要集会都要举行升旗仪式。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务必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1旗手持旗,2护旗手在旗手前面,齐步或正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高一、二年级的学生向左或向右转,国旗经过自己以后,自然向左或向右转,立下注目国旗)
(2)升旗(奏唱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大声唱国歌);
(3)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重大节日或纪念日,重要集会由校长负责安排)。
4、每日傍晚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5、每日升降旗时,在校师生员工,教室里的学生应该自觉起立,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6、国旗班成员分校级国旗班和班级国旗班。校级国旗班成员由思教处和团委挑选训练,班级国旗班成员由各班级负责安排“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接受升旗任务。
7、升旗仪式的组织、实施和评比工作由团委负责。
8、升旗仪式结束后各班有序退场。
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内外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前要做好睡觉准备,不在教室内外逗留,不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私自离校出走。
3、学生进出校门,必须着装校服。
4、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不准从事损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和游戏,不在楼道内追逐,嬉戏打闹;上下楼道要有秩序,不允许前推后拥。
5、严禁爬越阳台围栏和窗户。严禁翻越学校围墙进出学校。
6、打扫卫生时,特别是擦玻璃要注意安全,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擦玻璃。不得带电、带水擦洗日光灯管和其它电器设备。
7、加强教室、寝室的安全保卫工作,作好防盗、防火措施。教室、寝室应按统一规定时间关闭,防止不法分子入内,本校学生亦不许采用非法手段进去。
8、提高安全意识,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立即避开并及时报告学校、教师、家长或报警。
9、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准在教室、寝室使用明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电路设备、禁止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及庞物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在校内放鞭炮、烟花爆竹、抽烟、喝酒、打牌。
10、学生入校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贵重物品,不准携带手机、商务通等现代通信工具。
11、禁止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支,弹弓等进入校园。禁止触摸、牵拉电线,禁止私自拆、接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电线和各种插座与电器。
12、任何班级必须经过学校批准方可组织外出活动,外出活动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周密安排,确保安全,有可行的学生安全应急方案。
13、在校外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在路上靠右行走,过马路时注意来往的车辆。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不准闯红灯,不得追逐打闹。
14、不参加任何无组织的宗教活动,严禁参加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
15、无论校内校外,不得留宿未经学校或父母同意的外人,也不得在非亲戚家留宿。
卫生制度
1、教室:各班教室每天要有专人负责擦黑板、扫、拖地面、倒垃圾、保持教室的整洁。
2、寝室:各班男、女寝室要排好床位、排出床次、姓名,按要求摆放好生活用品。每天早晨由各班寝室长安排值日,按要求打扫好卫生和整理内务。
3、公共区:各班卫生区每天2保洁1打扫,务必保持校园的干净、整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果皮、纸屑等垃圾必须分类放入垃圾箱。
5、学生寝室、教室、教工宿舍走廊上不得随便堆放物品,前后不得倾倒污物或残饭剩菜。
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勤剪指甲。
7、讲究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使用他人碗筷、口杯和毛巾。
8、保护眼睛,注意用眼卫生。
9、积极参加锻炼,注意劳逸结合。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1、学校实行班级管理责任制,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配齐设备,由班主任验收;学校每月对各班进行班级公物检查。
2、学生课桌、椅、寝室内木柜子、书架,属个人单独用公物,学校发放时均统一编号,定人定位,并定期检查,如有乱涂乱画,刻意损坏,视情节轻重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3、班级公物属于正常耗损的公物,由学校统一修理。凡学生不小心损坏的公物,按原物的折旧情况赔偿;凡故意损坏公物(包括树木花卉、电器设备、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原价的5-10倍酌情赔偿,并根据《实验三中违纪学生处罚办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4、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向学校上报班级公物情况,学校进行核对,如无损坏和遗失公物的班级,学校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并把爱护公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基本依据之一。
附:赔偿物品有:班班通设备、门窗桌椅、电器设备(日光灯管,镇流器、灯泡、广播喇叭、实验室、专用教室仪器等)、寝室内公物、运动器材、图书、文娱生活劳动用品等,花草树木其它公共财物。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第八条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第九条 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十条 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第十一条 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部门执行边防、治安、消防任务的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第十三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五条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第十六条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十七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第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旗知识
五星红旗的象征
中国国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星呈黄色,表示中华民族为黄色人种。五颗五角星互相联缀、疏密相间,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每颗小星各有一个尖角正对大星中心点,表示人民对党的向心之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该法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旗的诞生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并于当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稿启事。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将收到的3012幅图案选了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关于国旗的问题,毛泽东主席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全体代表通过决议,选定了由曾联松设计的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决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国歌的歌词和曲谱
说明: 《义勇军进行曲》 是1935年上映的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影片上映之后,此歌立即成为鼓舞人民进行抗日救亡运动的战斗号角,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49年首届政协全体会议通过决议,把它定为代国歌;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代代表大会将它正式定为国歌。
中国国歌歌词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
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
前进、 进!
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歌
1=C 2/4 3/4
⌒ ⌒
1 - |3 3 1 1 |34 5 - |6 - |6 6 i i |76 5 - |
以 热爱祖国 为 荣、 以 危害 祖国 为 耻;
以 团结互助 为 荣、 以 损人 利己 为 耻;
⌒ ⌒
1 - |3 3 1 1 |34 5 - |6 - |6 6 5 4 |32 1- |
以 服务人民 为 荣、 以 背离 人民 为耻;
以 诚实守信 为 荣、 以 见利 忘义 为耻;
⌒ ⌒ ⌒⌒
6 - |4 6 |i.i 76 |5 - |3 - |1 3 |5.3 23 |2- |
以 崇 尚 科学为 荣、 以 愚 昧 无知为 耻;
以 遵 纪 守法为 荣、 以 违 法 乱纪为 耻;
⌒ ⌒ ⌒⌒
6 -|4 6 |i.i 76 |5 - |3 - |5 3 |2.3 21 |1 - |
以 辛 勤 劳动为 荣、 以 好 逸 恶劳为 耻;
以 艰 苦 奋斗为 荣、 以 骄 奢 淫逸为 耻;
⌒ ⌒
6 -|4 6 |i.i 76 |5 - |3 - |5. 3 |2 3 |21 0 |
以 艰 苦 奋斗为 荣、 以 骄 奢 淫 逸 为耻;
结束句
5 -|5. 3 |5 6 |2 - |6 i | i o
以 艰 苦 奋 斗 为 荣.
国际歌歌词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满腔的热血已
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
起来/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这是最后的
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
福/全靠我们自己/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快
把那炉火烧得通红/趁热打铁才能成功/(迭句)这是最后的斗
争……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能容得寄生虫/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迭句)这是最后
的斗争……”
中国国徽图案的组成
国徽中心为红地上的金色天安 门城楼,城楼正上方的4颗金色小五角星呈半弧形状,环拱一颗大 五角星。国徽四周由金色麦稻穗组成正圆形环,麦稻秆的交叉处为 圆形齿轮;齿轮中心交结着红色绶带,分向左右结住麦秆下垂,并把齿轮分成上下两部分。
中国国徽图案的含义:
红色和金色融合在一起,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和庄严。国徽图案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 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尊严。
中国共青团团歌
我们是五月的花海
用青春拥抱时代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
用生命点燃未来
“五四”的火炬
唤起了民族的觉醒
壮丽的事业
激励着我们继往开来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母亲用共产主义为我们命名
我们开创新的世界
中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乱刻乱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休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范,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 ,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非法活动。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